7月28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众等待快一年的“专车新规”终于尘埃落定,作为“互联网+交通”创新产物的“网约车”终于获得了中央政府部门正式确认。
人们记得,作为一项地方性的探索,早在去年10月8日,上海市交通委就已经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出台一份管理办法,发放一张许可证,对于政府来说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这是政府监管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交通部出台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和上海市交通委给滴滴快的专车平台所发的这张经营许可证,却是非同一般。
之所以不一般,不是因为这一管理办法与经营许可证是经过多方博弈后才获得,而是其标志着“互联网+”出现后的社会与市场新秩序的建构在制度上得以了体现。从相当程度上说,它们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年多来,围绕该不该给“专车”颁发“准生证”,实务界、学术界尤其是出租车行业进行了颇为激烈的争论;“专车”与出租车的“新旧之争”,也是舆论始终热议的话题。此类争论,不仅仅出现在出租车行业,而是弥散性地出现在社会各领域。究其根本,是因为中国社会刚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面临着网络社会的挑战,于是产生了一种“中国式纠结”:究竟应该是线性地解决既有市场规范问题,还是应该跨越性地同时解决市场经济与网络社会的双重挑战?
实际上,答案在中央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互联网+”概念时就已经得到明确了。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活跃因素,不论是生产关系还是上层建筑都必须根据生产力发展不断进行变革与调整,而社会就是在此过程中实现了进步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经历了两重社会结构转型:一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所导致的,基于制度变迁引起的社会结构转型;二是由于网络社会生成所导致的,基于技术创新引起的社会结构转型。前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而后者却是从本世纪初开始,并且二者叠加效应在近年来开始出现。如今,这一内容已成为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一个新的重点命题。
为了适应双重社会结构转型,在遵循中国政治发展的自身逻辑基础上,中共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基于公共事务有效处理为中心,来重塑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很显然,要做到这点,我们必须同时解决市场经济与网络社会所带来的叠加问题。
从技术逻辑上看,网络社会的出现,将从技术与生产力角度对社会与经济各方面产生根本性影响。因此,中央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互联网+”的提出意味着,我们不仅要适应网络社会,而且还要自觉运用互联网逻辑来解决发展的问题。由此可知,“互联网+”提出,内在要求我们必须跨越性解决网络社会与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叠加问题。
正是基于此,交通部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交通委为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其意义超越了单一工作本身,标志着政府开始顺应网络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叠加效应,以跨越性方式,来建构社会与经济秩序,迈出了第一步。
适应网络社会以建构社会秩序是一个全新的工作,不仅考验着社会,更是考验着政府,任务将是十分复杂与繁重的,不管怎样,我们毕竟迈出了第一步。虽然,这还仅仅是在交通领域。
(作者为上海高校智库·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