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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单家独户、零敲碎打的传统农业适应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呢?
  • 来源:南方论刊     发布时间:2024-4-26 16:02:38

《茂名调研》



决策与咨询 专刊

今天为大家分享的是市委党校《茂名调研》(决策与咨询 专刊)2024年第3期: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调研报告——以化州为例探索农业规模经营新模式,执笔人:林积鹏、梁峻铭、凌彬钢、曾国国。

【内容摘要】农业生产托管是实现服务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化州市坚持系统谋划、三级协办、创新模式、要素赋能,创新农业生产托管,取得显著成效。市委党校成立课题组展开了深入调研,发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中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层次不够完善、生产条件欠缺、社会化服务链条建设不足、监管机制缺乏。基于此,课题组建议:一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二要加强要素保障,提供基础性生产条件;三要加强服务监管和管控,规范服务市场;四要加快服务模式拓展,农业托管服务实现多方共赢。

报告全文如下


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调研报告——以化州为例探索农业规模经营新模式


农业生产托管是社会化服务直接服务农业和农户最现实最简洁的方式,是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街接的重要经营模式,是实现服务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从实践看,农业生产托管对比传统经营模式,在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增加各利益主体收入、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活力、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后顾之忧等五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

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化州模式”做法

化州市地处丘陵山区,大部分耕地细碎分散,土地撂荒严重,曾一度是制约化州市农业发展的难题。近年来,化州市立足市情农情积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创新农业生产托管,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土地资源利用。一是与推进耕地集中整治相结合。将农户地块的“四至”测绘成图,造册登记,逐户确认,打消农户经营权权属顾虑。村集体统一规划,联合服务主体共同出资开展农田集中整治,将“小块田”变“大块田”。如那冰村将390户773块地减少到182块,单个地块由平均0.8亩扩大为3.4亩。二是与撂荒地复耕复种相结合。支持各镇(街道)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政策措施,农业生产托管已成为加快撂荒地流转,实现节本增收的主要经营方式。

(二)坚持三级协办,降低组织交易成本。着力构建三级服务协办体系,实现市级强力推动、镇级贯彻落实、村级精心组织,推动生产托管高效落地。一是市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公开遴选有实力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中心,推动本地区生产托管服务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经自愿申报、资料审核、专家组评审等程序,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目前已对接规模以上服务主体企业7家,承担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为农户提供耕、种、防、收等全流程农业生产服务。二是组建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各镇(街道)与服务组织合作共建托管服务站,落实办公场所和相关责任人员,指导各村开展托管工作。三是培育村级托管员。引导村组干部、农业生产带头人等担任村级托管员,为农户提供供需对接、过程监管、纠纷调处等服务,既大幅减少服务组织成本,还实现村级托管员创收。

(三)坚持创新模式,推动托管规模化发展。一是“村集体整合集中+生产托管”模式。村通过整合实现“小块田”变“大块田”后,将农业生产环节托管给服务组织。如那冰村整治后的627亩耕地,由翔龙农业公司保底基本收益进行全程托管,村民收益按照整合前耕地面积所占比例分配。二是“经营权入股集中+生产托管”模式。引导农户将土地经营权预流转到村集体,村集体以1亩1股入股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再将水稻生产全程托管给服务公司。如合江镇大石头村采取“农户+村集体+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方式,经营主体优先确保每年550元/亩的兜底收益,其中农户500元/亩,村集体50元/亩;当水稻亩产超过1100斤时,超过部分采取1:1的收益分配,即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各占50%。三是“托管员+生产托管”模式。村级托管员组织村民签订托管合同,统一接受服务主体的服务,托管员按照服务面积获得提成。如百室堂村由托管员组织本村512户农户,整合1150亩水田,接受服务公司的“五统一”(品种、植期、田间管理、防治、收获)服务,实现节本增收268元/亩/年。四是重点建设水稻、蔬菜、沙姜等26个生产托管示范基地。如南盛街道藏龙湾释迦果种植示范基地,实现了标准化种植管理,建立起名优水果和生态休闲农业相结合的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年产值680多万元,逐步发展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之一。

(四)坚持要素赋能,推进托管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金融保险服务。推动首款农业生产托管全流程一揽子保险落地,建立起“事前风险防御,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的托管保险机制,引导银行积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企业提供“双向”金融产品“托管贷”,已放贷2500万元;二是加强科研机构合作。与当地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国内较具影响力的农资供应企业、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以“农业生产托管+研产供销”的形式,推动农业经营组织化和产业化。结合全镇林地面积占比达75%的资源优势,文楼镇国有林场在省科学院、省烟草专卖局驻镇帮扶工作队的指导下,先行在松树林试种20亩鸡血藤,为今后规模化种植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加大装备投入。全市整合合作社263家、农机手376名、乡土专家174名、农机820多台,投入托管服务农机总动力18.7万千瓦,占全市农机总动力的39.5%。四是大力推广数字惠农服务。依托“粤农服”托管助手小程序,由托管员协助农民完成线上操作,实现服务环节全流程线上化,有效降低了托管组织成本。五是全力培育名优品牌。全市持续开展营销推广活动,积极申报创建化橘红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保护区,为化橘红产业科技赋值、文化赋能。日前,化橘红已入选全国区域农业产业品牌影响力百强榜,全市种植面积近11万亩,年产鲜果5万多吨,以化橘红为主原料的系列产品60多种,全产业链产值超90亿元,带动30万农民增收致富。

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化州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开展情况总体来看处于较低水平,托管的农业种养殖面积、托管的农作物种类都比较少,还没有达到大面积推广。同时存在如规模化与专业化程度存在不足,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灾难能力较差,服务组织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服务组织自有资金较少、融资能力弱等问题。

(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层次不够完善。一是从目前现有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层次来看,售卖农资、提供植保、机耕、收割等一般性服务的比重偏高,而真正能够通过生产托管引领农户种植优质品种并进入高端产品市场的服务比重总体偏低。二是从服务内容看,围绕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等现代农业关键环节开展的托管服务数量仍然偏少,围绕退林还耕、退桉还林等实现农业绿色发展短板环节开展的服务还不够充分。三是从服务模式看,即便是劳动力非常缺乏的化北山区还是地形平坦耕地联片的化南地区,综合托管以及全程托管等大规模托管模式的比重仍然总体偏低。

(二)农业生产托管生产条件欠缺。在化州市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实践中面临许多生产性困难,比如部分农田的道路、水利、地形等农业基础设施与规模化经营不相适应,给托管主体规模化运作带来一定困难,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托管的有效实施。还有就是部分群众宁愿丢荒也不想集中托管,种植积极性不高;部分耕地属于沼泽地,耕作困难;土地权属争议纠纷造成难以达成一致进行集中托管。

(三)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链条建设不足。农业生存托管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整体服务链条不完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衔接不紧密,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仍以政府主导为主,社会资本的社会化服务功能还有待开发和完善。可选择的经营主体不多,大部分群众面临难以选择并甄别服务的难题,对服务合同当中涉及的包括农资价格、服务价格等在内的敏感条款,即便心存疑虑,也往往无从对比,只能被动接受所谓的服务。    

(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监管机制缺乏。目前农业生产托管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即将要面临如何有效管理规范的难题。在实践当中出现的服务主体与群众之间纠纷难题,政府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以及合同规范等方面的监管和服务都有待跟进,对服务主体在推广签约、生产服务的过程中还没有介入进行监管,一旦发生纠纷又不能及时处理,对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这种新事物产生严重的后果,对后面的全面推广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关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建议和思考

农业生产托管是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是顺应生产力水平提高,重塑生产关系的过程。可以更好地改造农业生产主体和农业生产环境,同时也有效地解决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问题,所以基于化州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营的最新实践,结合我们市的总体情况,我们作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一是加快“粤农服”推广普及,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典型示范、政策解读、现身说法、算账对比,让更多农民了解农业生产托管的运作模式,实实在在地看到农业生产托管带来的好处,逐步打消顾虑,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二是要发挥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示范和带动作用,重点支持服务主体开展耕、种、防、收等环节的生产托管服务,重点服务小农户,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解决农业生产普遍存在的关键环节、薄弱领域问题。

(二)加强要素保障,提供基础性生产条件。一是集中整合连片土地资源,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基础,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与撂荒地复种、粮食生产、土地流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推广等工作结合推动。二是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承载能力,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既要以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和镇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站为大平台,大力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也要发挥村级托管员全覆盖优势,为农户、村集体、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提供农机购置、仓储用地、金融服务、农业保险等政策激励。四是整合人才资源,充分解决好托管员从哪里来、干什么工作、怎么干好工作等问题。五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设备投入,改善农田整治、灌溉排水设施、田间道路、林网配套等基础设施条件,为大型机械作业提供方便。

(三)加强服务监管和管控,规范服务市场。研究建立托管服务主体管理制度,与农业农村部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专家共同建立服务主体资格审查监督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依据农户满意度调查和服务数据对服务主体进行评价评级,建立信用档案,为导入金融保险、政策支持、市场订单等资源提供数据支撑。借助信息化手段降低农业社会化服务成本,提供工作便捷性,推动农业生产高质量发展。同时在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细化事实,对自己负责,对农户负责。政府部门也要确保监管到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标准、质量、价格信用等级等,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四)加快服务模式拓展,农业托管服务实现多方共赢。针对产后环节服务薄弱问题,需要引导服务商由产前、产中服务为主向产后服务延伸,鼓励在烘干仓储、销售加工、流通等产业环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企业参与生产托管,发挥产后服务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当前,应重视村集体作为服务“传接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协助政府、企业、合作社搞好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与涉农龙头企业通过纵向联合和交叉联合方式,提高整体产业链的服务能力。鼓励服务商积极利用新一代数字计划和共享经济理念,创新线上线下结合的商业模式,用信息化手段盘活资源,实现更大范围内生产托管供给与需求对接。支持大学生、农村能人等以生产托管方式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活力。


编辑:胡颖

审核:关锡飞、姜桂义

终审:张学强